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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发布放射源分类办法的公告

    2011/6/17 9:59:34

  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
  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5年 第62号
    关于发布放射源分类办法的公告
      根据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49号)关于放射源实行分类管理的规定,我局组织制定了《放射源分类办法》,现予发布。

      附件:放射源分类办法

      二○○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

    主题词: 环保 辐射 放射源 分类 公告

    发送:教育部,科技部,国防科工委,公安部,铁道部,交通部,信息产业部,农业部,商务部,卫生部,海关总署,质检总局,民航总局,中国科学院,国家邮政局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保护局(厅),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,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,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,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,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,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,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,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,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,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,中核集团四○四厂,中国同位素公司,中国原子能工业公司,中核甘肃华原企业总公司,北京原子高科核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,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,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。

    附件:

    放射源分类办法

      根据国务院第449号令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》规定,制定本放射源分类办法。

      一、放射源分类原则

      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,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,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、Ⅱ、Ⅲ、Ⅳ、Ⅴ类,V类源的下限活度值为该种核素的豁免活度。

      (一)Ⅰ类放射源为极高危险源。没有防护情况下,接触这类源几分钟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;

      (二)Ⅱ类放射源为高危险源。没有防护情况下,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致人死亡;

      (三)Ⅲ类放射源为危险源。没有防护情况下,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,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;

      (四)Ⅳ类放射源为低危险源。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,但对长时间、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;

      (五)Ⅴ类放射源为极低危险源。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。

      二、放射源分类表

      常用不同核素的64种放射源按下列表进行分类。

    放 射 源 分 类 表

    核素名称

    I类源

    II类源

    III类源

    IV类源

    V类源

    (贝可)

    (贝可)

    (贝可)

    (贝可)

    (贝可)

    Am-241

    ≥6×1013

    ≥6×1011

    ≥6×1010

    ≥6×108

    ≥1×104

    Am-241/Be

    ≥6×1013

    ≥6×1011

    ≥6×1010

    ≥6×108

    ≥1×104

    Au-198

    ≥2×1014

    ≥2×1012

    ≥2×1011

    ≥2×109

    ≥1×106

    Ba-133

    ≥2×1014

    ≥2×1012

    ≥2×1011

    ≥2×109

    ≥1×106

    C-14

    ≥5×1016

    ≥5×1014

    ≥5×1013

    ≥5×1011

    ≥1×107

    Cd-109

    ≥2×1016

    ≥2×1014

    ≥2×1013

    ≥2×1011

    ≥1×106

    Ce-141

    ≥1×1015

    ≥1×1013

    ≥1×1012

    ≥1×1010

    ≥1×107

    Ce-144

    ≥9×1014

    ≥9×1012

    ≥9×1011

    ≥9×109

    ≥1×105

    Cf-252

    ≥2×1013

    ≥2×1011

    ≥2×1010

    ≥2×108

    ≥1×104

    Cl-36

    ≥2×1016

    ≥2×1014

    ≥2×1013

    ≥2×1011

    ≥1×106

    Cm-242

    ≥4×1013

    ≥4×1011

    ≥4×1010

    ≥4×108

    ≥1×105

    Cm-244

    ≥5×1013

    ≥5×1011

    ≥5×1010

    ≥5×108

    ≥1×104

    Co-57

    ≥7×1014

    ≥7×1012

    ≥7×1011

    ≥7×109

    ≥1×106

    Co-60

    ≥3×1013

    ≥3×1011

    ≥3×1010

    ≥3×108

    ≥1×105

    Cr-51

    ≥2×1015

    ≥2×1013

    ≥2×1012

    ≥2×1010

    ≥1×107

    Cs-134

    ≥4×1013

    ≥4×1011

    ≥4×1010

    ≥4×108

    ≥1×104

    Cs-137

    ≥1×1014

    ≥1×1012

    ≥1×1011

    ≥1×109

    ≥1×104

    Eu-152

    ≥6×1013

    ≥6×1011

    ≥6×1010

    ≥6×108

    ≥1×106

    Eu-154

    ≥6×1013

    ≥6×1011

    ≥6×1010

    ≥6×108

    ≥1×106

    Fe-55

    ≥8×1017

    ≥8×1015

    ≥8×1014

    ≥8×1012

    ≥1×106

    Gd-153

    ≥1×1015

    ≥1×1013

    ≥1×1012

    ≥1×1010

    ≥1×107

    Ge-68

    ≥7×1014

    ≥7×1012

    ≥7×1011

    ≥7×109

    ≥1×105

    H-3

    ≥2×1018

    ≥2×1016

    ≥2×1015

    ≥2×1013

    ≥1×109

    Hg-203

    ≥3×1014

    ≥3×1012

    ≥3×1011

    ≥3×109

    ≥1×105

    I-125

    ≥2×1014

    ≥2×1012

    ≥2×1011

    ≥2×109

    ≥1×106

    I-131

    ≥2×1014

    ≥2×1012

    ≥2×1011

    ≥2×109

    ≥1×106

    Ir-192

    ≥8×1013

    ≥8×1011

    ≥8×1010

    ≥8×108

    ≥1×104

    Kr-85

    ≥3×1016

    ≥3×1014

    ≥3×1013

    ≥3×1011

    ≥1×104

    Mo-99

    ≥3×1014

    ≥3×1012

    ≥3×1011

    ≥3×109

    ≥1×106

    Nb-95

    ≥9×1013

    ≥9×1011

    ≥9×1010

    ≥9×108

    ≥1×106

    Ni-63

    ≥6×1016

    ≥6×1014

    ≥6×1013

    ≥6×1011

    ≥1×108

    Np-237 (Pa-233)

    ≥7×1013

    ≥7×1011

    ≥7×1010

    ≥7×108

    ≥1×103

    P-32

    ≥1×1016

    ≥1×1014

    ≥1×1013

    ≥1×1011

    ≥1×105

    Pd-103

    ≥9×1016

    ≥9×1014

    ≥9×1013

    ≥9×1011

    ≥1×108

    Pm-147

    ≥4×1016

    ≥4×1014

    ≥4×1013

    ≥4×1011

    ≥1×107

    Po-210

    ≥6×1013

    ≥6×1011

    ≥6×1010

    ≥6×108

    ≥1×104

    Pu-238

    ≥6×1013

    ≥6×1011

    ≥6×1010

    ≥6×108

    ≥1×104

    Pu-239/Be

    ≥6×1013

    ≥6×1011

    ≥6×1010

    ≥6×108

    ≥1×104

    Pu-239

    ≥6×1013

    ≥6×1011

    ≥6×1010

    ≥6×108

    ≥1×104

    Pu-240

    ≥6×1013

    ≥6×1011

    ≥6×1010

    ≥6×108

    ≥1×103

    Pu-242

    ≥7×1013

    ≥7×1011

    ≥7×1010

    ≥7×108

    ≥1×104

    Ra-226

    ≥4×1013

    ≥4×1011

    ≥4×1010

    ≥4×108

    ≥1×104

    Re-188

    ≥1×1015

    ≥1×1013

    ≥1×1012

    ≥1×1010

    ≥1×105

    Ru-103 (Rh-103m)

    ≥1×1014

    ≥1×1012

    ≥1×1011

    ≥1×109

    ≥1×106

    Ru-106

    ≥3×1014

    ≥3×1012

    ≥3×1011

    ≥3×109

    ≥1×105

    (Rh-106)

    S-35

    ≥6×1016

    ≥6×1014

    ≥6×1013

    ≥6×1011

    ≥1×108

    Se-75

    ≥2×1014

    ≥2×1012

    ≥2×1011

    ≥2×109

    ≥1×106

    Sr-89

    ≥2×1016

    ≥2×1014

    ≥2×1013

    ≥2×1011

    ≥1×106

    Sr-90

    ≥1×1015

    ≥1×1013

    ≥1×1012

    ≥1×1010

    ≥1×104

    (Y-90)

    Tc-99m

    ≥7×1014

    ≥7×1012

    ≥7×1011

    ≥7×109

    ≥1×107

    Te-132 (I-132)

    ≥3×1013

    ≥3×1011

    ≥3×1010

    ≥3×108

    ≥1×107

    Th-230

    ≥7×1013

    ≥7×1011

    ≥7×1010

    ≥7×108

    ≥1×104

    Tl-204

    ≥2×1016

    ≥2×1014

    ≥2×1013

    ≥2×1011

    ≥1×104

    Tm-170

    ≥2×1016

    ≥2×1014

    ≥2×1013

    ≥2×1011

    ≥1×106

    Y-90

    ≥5×1015

    ≥5×1013

    ≥5×1012

    ≥5×1010

    ≥1×105

    Y-91

    ≥8×1015

    ≥8×1013

    ≥8×1012

    ≥8×1010

    ≥1×106

    Yb-169

    ≥3×1014

    ≥3×1012

    ≥3×1011

    ≥3×109

    ≥1×107

    Zn-65

    ≥1×1014

    ≥1×1012

    ≥1×1011

    ≥1×109

    ≥1×106

    Zr-95 

    ≥4×1013

    ≥4×1011

    ≥4×1010

    ≥4×108

    ≥1×106

                注:1.Am-241用于固定式烟雾报警器时的豁免值为1×105贝可。

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核素份额不明的混合源,按其危险度最大的核素分类,其总活度视为该核素的活度。

      三、非密封源分类

      上述放射源分类原则对非密封源适用。

     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按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分为甲、乙、丙三级,具体分级标准见《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标准》(GB 18871-2002)。

      甲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Ⅰ类放射源。

      乙级和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Ⅱ、Ⅲ类放射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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